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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並非一個結束,而是意識的一個轉換**
**死亡不只有其自然的必要性,並且也是得到
    其他類經驗與發展的一個機會**

             (個人與群體事件的本質 p.154、p.151)

一. 死亡是安靜的句點或是驚嘆號?

 就像出生一樣,死亡也是你的一部分。死亡的重要性隨著個人而

有所不同---而以某種方式來說,在任何一生裏,死亡是你做一

個重要聲明的最後機會,如果你覺得你先前沒有這樣做的話。

   有些人的死亡是安靜的句點,其他人的死亡則是個驚嘆號。

 以致於在後來人們可以說,那個人的死幾乎像是比生命本身的重要

性還大。有的人年紀輕輕就死了,當他們還充滿著生命豐盛的可能性

,尚被童年的榮光弄得半昏眩,而準備以得意洋洋的心情踏上成年的

門檻時--或者表面上看起來是如此。

 許多這種年輕人情願死在這個門檻之前,當他們覺得成就的可能性

是多樣並且無窮。他們常常是理想家,但是在他們的熱忱、聰明以及

有時候很特殊的能力之下,反而感覺到人生只不過會玷汙那些能力,

打濕那些靈性之翼,而且晦暗那些永遠不可能實現的允諾罷了。

   無論如何,這並不是所有這種死亡的理由,但在他們裡面通常

有一個暗含的聲明,使得那死亡好像有促使家長們及同時代的人去

質疑的另一種意義。

 這種人通常選擇一種極具戲劇性內容的死亡,因為不管表面看來如

何,他們一直未能在這個世界裡把他們心靈之戲劇性內容完全如實的

表達出來。

 他們常常把他們的死亡變成給別人的教訓,強迫那些人去問以前不

會問的問題。

 不過,那些聚到一起去死,在死亡中就像在人生中那樣找伴的人,

也做了同類的集體聲明。那些覺得無力以及那些找不到活下去理由的

人,於是可以聚到一起,而為了一個並沒能給他們活下去的意志或理

由的 " 目標 " 而死。他們會去找同類。

 情感與信念的內在機制是很複雜的,但這些是感到物質生命已令

    他們失望的人。

 他們在社會裡沒有權力,他們的思想是黑白分明的,而這種二分法

在他們的情感以及他們對情感的信念之間造成了矛盾,使得他們在一

種僵硬的信念系統裡尋找庇護,那會給他們可資遵循的規則。

(個人與群體事件的本質 p.181-2  )

 

二. 在肉身死後,任何一個人並沒有他必得經驗的一個設定的

      特別"地方"或情況。

 好比拿自殺者作為一類來說,並沒有任何特定的 " 懲罰 " 為他們而

設,他們的情形也不見得特別糟。他們被當作 " 個人 " 看待。可是,

任何一個在此生沒被面對的問題,就得在另一生面對。不過,這並不

只對自殺者適用。(也適用於每一個人)自殺者結束自己的生命,

許是因為他除了按照自己選擇的非常特定的條件外,他拒絕生存下去

。如果是這種情形,那麼他自然需要重新學習。可是,也有許多人,

當他們還活在物質系統時,選擇了否認經驗,他們的肉體雖然仍活著

,也和自殺了沒有兩樣。

  談論自殺行為,必須去了解與自殺行為有關的種種因素以及個人

的內在實相與體悟。我在此特別提到此點,因為許多哲學、宗教主張

自殺的人會遇到一種特別的、幾乎是報復性的命運,事實並非如此。

可是,如果一個人殺了他自己,相信這個行為將永遠消滅他的意識,

那麼這錯誤的想法可能會嚴重阻礙他的進展,因為罪惡感會使他的處

境更為惡化。

   再次的,還是有教師會來解釋真正的情況,並且應用各種的治

療法。例如,這個人可能被帶回到他做決定前發生的事,然後給他一

個改變決定的機會,以便引起一個 "遺忘 "的效果,使得自殺事件本身

被忘了。只到後來當那個人較能面對和了解自殺這個行為時,才告訴

他,他曾自殺過。

 

三. 自殺與拒絕接受死亡都會阻礙了選擇時間和下一次的存在。

   一個人死後,對俗世的過分執迷,常會堅持把他的感知能力與

精力的焦點對準人世。這是一種心靈上的拒絕接受死亡。這人明知他

在你們來說是已死了,但他拒絕完成心靈的分離。

  自然也有些例子是當事人沒領悟到死亡的事實。他不是拒絕接受

,卻是沒能感知到死亡。在這種情形,這樣的一個人也會過分執迷於

人世,也許在他自己的家或周圍困惑地徘徊著。自然,選擇的時間也

必然延後了。

  因此,過渡的方式是極為變化無常的,就如肉體生活的機制也是

變化無常的。

 我所提及的許多阻礙不只在死後阻礙了進步,而且在你自己尚在

人世時也一樣。

 這點無疑應該加以考慮。對性別特徵的過強認同也能擋住進展。

如果一個人想到本體身分時,過度強調他男性或女性的身分,那麼

這樣的一個人可能拒絕接受在轉世存在中會發生性別改變這個事實。

可是,這種對性別的認同也在人世生活中阻礙了人格的發展。

(靈魂永生 p.215-7  方智版 王季慶 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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