構樹皮之天然圖案
* 道法自然----自然即是無為,也就是賽斯所說的自發性,一切意識都以
一種自發的方式,在同時的和諧之中,存在於廣闊的現在。
道德經: 第25章
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獨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為天下母。
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強為之名曰大。
大曰逝,逝曰遠,遠曰反。
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註釋:
自然 老子的學說首重自然,但是對於自然並無解說,反而不斷強調無為
,無為的意思也不是很明顯,有許多不同的解讀。這個現象已很明
顯指出自然就是無為。既然道法自然,大自然是被創造出來,所以
老子的自然不是指大自然。反而是賽斯所說的自發性,自發性是內
在宇宙法則之一,賽斯對自發性的解說如下:不管開始與結束的所
有表象,也不管死亡與衰敗的所有表象,一切意識都以一種自發的
方式,在同時的和諧之中,存在於廣闊的現在。自發性與紀律之間
有微妙的平衡關係,並非只顧自己的隨心所欲。
譯解:
有物,不明其所以,只感知其混而為一的存在著,而且在有天地之前即已存在著
.其寂靜是無比的深沉,其性狀是比太虛還空無,真的是"視之不見、聽之不聞、
搏之不得 ",自古即今,始終不改其孤獨存在的本色,然而"萬物作焉而不辭"
夙夜匪懈、克盡職責的精神,足可以母儀天下,為天下之表率。
我不知它的名稱,姑且以道字來稱呼它。如果免強來形容它的性狀,只能以一個
大字來形容。到底有多大?大到像消逝一般而無法見着,消逝也非在眼前消逝,
而是擴散到無窮無盡,雖說這樣,也不是消逝的無影無蹤,大道儘管無邊無際,
卻並非一去不復返,而是有一股還歸於本的中心力量像引力般的收攝著,否則就
不成其為道,只能像空氣一般的存在著。
道之大,廣大無邊。而人在地球上也自以為大,自以為萬物之靈,位居萬物之首
可掌控一切,為所欲為。殊不知在有形體的土地界域之中有四大:道大、天大、
地大、人亦大。道內在於萬物之中,無所不包,故為大;天無所不覆,亦為大;
地無所不載,亦為大,人稟承道性而生,智慧足以參天地之化育,故亦為大。
只是人雖位處四大之一,卻是最小者,理當謙讓,豈可以人定勝天之志而心無
天地,自立為王,目空一切!人應當法地,像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一般的
隨內在之自發性去生活,而非以人類之欲望去開發建設或爭奪等等。宇宙萬物在
自發性的發展中,顯現了整體和諧與平衡,人類無法干預;人體內的循環、呼吸
消化三大系統也是自發性。人只顧自己的發展而破壞整體的和諧,甚至地球生態
環境的整體和諧。如果人類渴望和平安定的生活就要像天地一樣效法內在宇宙法
則的自發性。
賽斯:
一切萬有----討論一切萬有,有一些一定會遭到扭曲,因為我必須以你們能了解
的時間觀念來解釋。因此為了你們的好處,我將談談當這些事發生時,無法描述
的遠古。朦朧地,透過你們會稱之為歷史的,幾乎不復記憶時,曾有過這樣一種
情境。
那是個極痛苦的情境 。
當其時,創造與存在的力量已知,但產生它們的方法卻未知。
---這是一切萬有必需學的教訓,而無法敎給祂的 。
創造力最初是汲自這極大的痛苦,而我們仍舊可以看到這痛苦的反應 。
一切萬有仍保有對那情境的記憶,以之作為朝向更新的創造力之
"一個恆常的原動力"---以你們的話來說。
每一個自己,作為一切萬有的一部分,因此也記得那情境 。 為了這個理由,
* 每一個細微的意識天生就有求生 、求變 、求發展和創造的原動力 。***
一切萬有作為一個原始意識完形欲求更進一步的存在是不夠的,
祂的每一個部份也要有這樣的決心 。***
但那極大的痛苦本身也被用為一種方法,而那痛苦本身作為一種原動力,
其強度足以使一切萬有在 "祂自己"之內創始了存在的方法。
如果---而這是不可能的----一切萬有的每一部份,除了最微小的
最後一個"單位"之外 , 其餘全被毀了,一切萬有仍會繼續 。
因為在最小的部份之內仍有全體的與生俱來的知識,
一切萬有因此而保護了祂自己,以及祂所曾 、正在 、
及將要創造的一切 。
一切萬有不知是否還有其他像祂一樣的心靈完形存在。
如果祂們存在祂也不知道,祂在不斷的找尋 。
以你們的說法,這麼久了,已忘了祂的起源,
祂曾由另一個元(Primary)發展而來,
那"元"早已走了祂的陽關道,
因此有些問題我無法回答,因為在我們生存的系統內找不到答案。
我們的確知道在我們 "一切萬有 " 的系統內,創造一直在繼續,
而發展永不停歇。我們能推論,在我們仍不知覺的另一層面也是
這樣的 .
(靈界的訊息,p.278--280)
道德經:第4章-------吾不知誰之子,象帝之先.
第21章-----自古及今,其名不去,以閱仲甫.
吾何以知仲甫之狀哉?以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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