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的仁義說vs 賽斯的良知說**
道德經:第18章
大道廢,有仁義;智慧出,有大偽;六親不和有孝慈,
國家昏亂有忠臣。
註解 --
1. 大道廢,有仁義 :
人心失去道性的自然發露之後,才會輔之以人文之道德來勸說。
人文道德的呼籲也無效之後,才會進一步去喚醒人類內心潛存的
仁慈之本性。仁慈之本性喚不醒,只好教導大家要行所當行、講
求是非曲直。潔身自愛的自發性也起不了作用,只好設立禮制規
範的條目希望大家参考遵守。
中庸:天命之謂性,率性之謂道,修道之謂教。
第23章:信不足焉,有不信焉。
人類對道失去信心,才會有大道廢的情況發生,率性(依循道性
之本能)而為已不可能,只好啟動第三步——修道之謂教,希望
透過教化,把人性潛在的善性——仁與義喚醒起來,作為反省的
基礎。所以仁義是人類開始有不當的侵犯性行為陸續出現之後所
做的彌補措施,屬於道德
勸說的階段,有如後世以良心來喚醒一個人的殘忍行為。
賽斯也探討良知是經由人類的反省產生人造罪惡感所伴隨而出:
自然罪惡感的簡單性,不會導致你們所謂的良心(conscience)
,但是良心卻也是依賴那將你們與動物分開的主要關鍵的那
"反省的一刻 "(人類具備了反省能力)。如你們所認為的良心,
是由一個兩難之局和一個對你們肉體生存所設的條件的誤解所引
起的。
良心是由人造罪惡感的出現而生起。——就其本身而言,人造
的罪惡感是極有創性的,是當人的意識心開始考慮、玩味原先並
未暗示任何懲罰的、自然的、天真的罪惡感時,他按照自己的形
象所造出的一個分支。
(個人實相的本質 上 p.250-252---"生命中的恩寵")
賽斯這段話可說是對於 "大道廢,有仁義 "的最佳補充。自然罪惡
感可以說是人類率性而為的階段所自然展現的禮貌式的歉意,因
為無心的侵犯。有心的故意侵犯就變成良心的譴責。人類本來的
自然秩序被人類的犯意打亂之後,必須依靠後起的法令規章來維
持秩序。"與神對話第二冊 p.292 "也提到這種情況:我觀察得到
的情況,不認為無政府——就是沒有任何規範、任何法律制度
——可以行得通。這樣的安排只有在進化了的生物中才行得通。
而就我的觀察,人類並不是。在你們進化到自然的去做自然正確
的事以前,某種層次的政府是必要的。在此之前,你們設置政府
治理自己乃是明智之舉。
譯解:
人性中的本然道性被理性刻意的掩棄之後,人類為了秩序的維持
,極力喚起人性本善中的慈心義行以遏止逐漸升起的犯意。
人類的犯意引動了更高的智巧,帶出了更大的欺詐技巧,以滿足
權力物慾。為了維持秩序,而有了人倫之道的禮制,如此反而
造成六親之間不合禮制的糾紛,因而有了父慈子孝的優良範例
,以為引導百姓效法。
貪婪既起,權力物慾的爭奪,造成國家的紛紛擾擾,因而有了盡
忠的臣民起來維護國家的安寧。
我們所謂的美德——仁義、孝慈、忠臣,實在是因為人類失序之
後才產生的美行,這些並非是道性本然中的行為,依道而行的人
生是不須要這些道德名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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